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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控制医药费增长不超过5%

  来源:福鼎市个体医师协会    阅读:1795次[字体: ]

  27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确定了我省2011年控制医药费用目标:2011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增长幅度不超过5%。

   通知指出,今年重点采取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继续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单病种付费管理等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将在各级公立医院实行大包装药品拆零配发,把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重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
   费用控制指标采取统一指标口径,分级核定。省卫生厅负责核定省属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指标;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核定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和县(市、区)级医疗机构的控制指标。
   2010年控费核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并落实兑现奖惩措施。省卫生厅负责核查省属医疗机构及2007年以来新审批的三级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由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核查或设区市之间联合核查、互查。(省卫生厅新闻办)